【橙新聞】勞工處促企業訂暴雨應急指引 保障僱員安全為先
勞工處今日同步發佈《極端天氣工作安排指引》,要求僱主48小時內完善四項核心應變措施:
- 出勤評估機制:以僱員居住地實際交通狀況決定是否到崗
- 復工緩衝期:風球除下後至少預留2小時通勤時間
- 遠程工作方案:優先安排文職、客戶服務崗位線上辦公
- 薪酬計算原則:安全缺勤不得扣薪或年假
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會長李志強向本報透露,目前僅42%中小企業備書面暴雨預案。採用彈性安排的企業,勞資糾紛率較未實施者低62%,呼籲參考處方網站的《零售業應對範本》及《物流業應急條款》。
社福機構「社區組織協會」披露,近月有清潔工冒暴雨上班滑倒骨折,僱主仍扣減病假薪金。勞工處重申,若僱主強迫員工在黑色暴雨期間前往非必要崗位,最高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3年。